徐州多小区指定废品收购人 “破烂王”几度交垄断费
杜女士在幸福家园收废品好几年了,前几年缴了“垄断费”后,这个小区就只有她一个人收废品了。但在今年,缴过4000元“垄断费”后不久,业委会又让她缴2000元。为了能继续在幸福家园收废品,经协商,她先缴了1000元。昨日,记者分别联系了两次收取杜女士钱的相关人员,试图了解事情的经过。
缴费后垄断小区废品收购
杜女士今年48岁,来自河南夏邑农村,家中5个孩子,还有一个孩子上大学。由于经济压力大,杜女士的丈夫一个人到浙江打工,杜女士只身一人来到徐州收废品。她希望能多挣些钱,回家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。
3年前,杜女士经过熟人介绍,到幸福家园小区收废品。进小区的第一天,她就被物业公司的有关人员告知,要缴费才能进小区收废品。熟人告诉她,这叫承包费,缴过钱后签个协议,这个小区所有业主的废品都由她垄断,一个人独家收取,其他收废品的就不让进入了。
为了能吃到这个“独食”,杜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缴了几千元的“垄断费”,缴过钱以后也没签协议,只有一个收据,注明有效日期。从那以后,杜女士确实独占了整个小区的废品收购权,其他收废品的都被保安拒之门外。
缴4000元后又缴1000元
杜女士说,本以为缴过钱就能安安稳稳地收废品,可是由于幸福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混乱,物业公司撤走后,小区实行业主自治,导致她的生意受到影响。
去年11月14日,小区一位管理者胡某向杜女士收取了4000元小区“垄断费”,有效期是今年元月至年底。可是没到一个月,胡某被业委会炒鱿鱼,业委会又派人向杜女士收取“垄断费”2000元。不交的话,不允许其在小区继续收废品,并对原来收取的4000元拒不认账。
这张4000元收据上写着收款事由:小区收废品(2014年1月至12月)。落款:胡。盖着“徐州市幸福家园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收费专用章”的印章。
杜女士找到收取其4000元“垄断费”的胡某,胡某称自己的钱还没要回来,怎么可能退钱给她。
此后,杜女士在小区收废品不断受到阻挠,还遭到外来收废品的排挤,甚至被后来者殴打。业委会人员称,如果不缴费签协议的话,他们将与其他人签。经过协商,杜女士先缴费1000元,才得以继续在这个小区收废品。
胡某:已经帮杜女士协调好
针对小区收废品收取“垄断费”的问题,记者找到了当初收取杜女士4000元费用的胡某。胡某称,自己既不是物业公司的,也不是业委会的,只是承包了小区管理,个人投资想把小区管理好,然后争取盈利。不过,今年元月份,业委会就将其解聘,他还亏着七八万元呢。他收取杜女士的费用不退的原因,就是因为自己的损失无处补偿。
收取“垄断费”有何依据?胡某称,是经过业委会同意才收取的。收费是否有标准?他称没有具体的标准,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即可。
胡某说,他已经与业委会说好,让杜女士继续在这里收废品,并准备将1000元要回给杜女士。他说,业委会还欠着他的钱,这相当于把自己的钱要来给杜女士。
当记者提出,如果这样不如你把1000元先返还,然后再向业委会要,胡某对这一提议保持沉默。
业委会:没有接受胡某的说法
昨日,记者找到了受业委会委托收取杜女士1000元“垄断费”的许(音)先生。根据许先生的说法,胡某的服务期内收取的费用,只能对其服务期内有效,现在对方已经被解聘,他收取的钱没有交出,怎么可能继续生效?至于胡某提出的让杜女士继续在小区收取废品的说法,他们没有接受,收取的这1000元也不可能退还。
办事处:收“垄断费”属个人行为
针对幸福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混乱乱收费的情况,湖滨办事处小区科的周科长说,这个小区早就没有物业了,小区实行业主自治,收“垄断费”属于个人行为。他刚到任时间不长,具体情况也不清楚,也不是他的管辖范围,应该由城管科负责。
湖滨办事处城管科的魏科长解释称,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不属于他们管理,应该由专门的物业科负责。
多个小区卖破烂遭遇垄断
记者调查得知,许多市民卖废品曾遭遇过“垄断行为”。
业主:指定人给的价格低
昨日,春雨花园小区的周女士介绍,因父母喜欢看报刊杂志,她家订了四五种报刊杂志,一年下来也积了300多斤的旧报纸等废纸。因数量太多,她就在外面叫了收废品的陈某。想不到到了小区门口,被保安制止,保安不让陈某进入。保安说,要进入小区收购废品,得由小区指定人,想卖给别人,除非周女士把废纸带到小区门外。
周女士感到不解,但收废品的老陈却表示理解,因为现在许多小区的废品收购都是承包的,不但要缴费,保安还有抽成,否则收废品的人不能进小区。
一位在水漫桥收废品的刘女士说,她曾经在一小区里收了两年的废品,每年都要定期给小区保安队长塞些钱(至于钱多少,她没有说),保安们和她的关系不错,这家小区也只有她一个收废品的能进去。刘女士说,这已经成为行业“潜规则”,有的是小区保安要求的,有的是小区物管要求的。至于这种“关系”的基础,刘女士说不是靠人就是靠钱。
据了解,康居小区、人才家园等小区也存在垄断收废品的现象。人才家园一位废品收购人员称,开始要缴纳一两万元的费用,因为新上房的小区装修的多,产生的废品量大,以后每年递减。
物管:“垄断”是为业主安全
对于为何要指定“破烂王”进小区收废品,一家小区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小区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也是为了方便业主,打个电话就有人上门收。这位负责人表示,小区内经常有陌生人随便出入,即使防盗门都起不到作用,只让一个人来收废品,就便于安全管理。当被问及只让指定的人进小区收废品是否是因为收了好处时,该负责人表示没有这回事。
对于由小区指定收废品人员进小区的做法,一些居民表示反对。家住康居小区的程女士说,去年她家有一堆废品要出售,小区给找了个“破烂王”。程女士发现,这位“破烂王”不仅给的价格低,而且缺斤短两。前不久,她把废品拖到小区门口卖给别人,发现价格比小区指定的人给的高,只是拖到门口比较麻烦。
律师
收“垄断费”是违法行为
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、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的梁敏律师称,物业收取废品收购“垄断费”,是一种违法行为,没任何法律依据,废品收购者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。
针对物业表示收费是为了加强管理、保障小区安全的说法,梁律师表示,这不是物业收费的正当理由。“保障小区安全完全可以采取别的办法,不能侵害小区业主的权利。”
另外,已经收的这些费用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。梁律师说,物业公司应该将所收费用告知全体业主,并且保证全部用于小区建设。
缴费后垄断小区废品收购
杜女士今年48岁,来自河南夏邑农村,家中5个孩子,还有一个孩子上大学。由于经济压力大,杜女士的丈夫一个人到浙江打工,杜女士只身一人来到徐州收废品。她希望能多挣些钱,回家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。
3年前,杜女士经过熟人介绍,到幸福家园小区收废品。进小区的第一天,她就被物业公司的有关人员告知,要缴费才能进小区收废品。熟人告诉她,这叫承包费,缴过钱后签个协议,这个小区所有业主的废品都由她垄断,一个人独家收取,其他收废品的就不让进入了。
为了能吃到这个“独食”,杜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缴了几千元的“垄断费”,缴过钱以后也没签协议,只有一个收据,注明有效日期。从那以后,杜女士确实独占了整个小区的废品收购权,其他收废品的都被保安拒之门外。
缴4000元后又缴1000元
杜女士说,本以为缴过钱就能安安稳稳地收废品,可是由于幸福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混乱,物业公司撤走后,小区实行业主自治,导致她的生意受到影响。
去年11月14日,小区一位管理者胡某向杜女士收取了4000元小区“垄断费”,有效期是今年元月至年底。可是没到一个月,胡某被业委会炒鱿鱼,业委会又派人向杜女士收取“垄断费”2000元。不交的话,不允许其在小区继续收废品,并对原来收取的4000元拒不认账。
这张4000元收据上写着收款事由:小区收废品(2014年1月至12月)。落款:胡。盖着“徐州市幸福家园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收费专用章”的印章。
杜女士找到收取其4000元“垄断费”的胡某,胡某称自己的钱还没要回来,怎么可能退钱给她。
此后,杜女士在小区收废品不断受到阻挠,还遭到外来收废品的排挤,甚至被后来者殴打。业委会人员称,如果不缴费签协议的话,他们将与其他人签。经过协商,杜女士先缴费1000元,才得以继续在这个小区收废品。
胡某:已经帮杜女士协调好
针对小区收废品收取“垄断费”的问题,记者找到了当初收取杜女士4000元费用的胡某。胡某称,自己既不是物业公司的,也不是业委会的,只是承包了小区管理,个人投资想把小区管理好,然后争取盈利。不过,今年元月份,业委会就将其解聘,他还亏着七八万元呢。他收取杜女士的费用不退的原因,就是因为自己的损失无处补偿。
收取“垄断费”有何依据?胡某称,是经过业委会同意才收取的。收费是否有标准?他称没有具体的标准,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即可。
胡某说,他已经与业委会说好,让杜女士继续在这里收废品,并准备将1000元要回给杜女士。他说,业委会还欠着他的钱,这相当于把自己的钱要来给杜女士。
当记者提出,如果这样不如你把1000元先返还,然后再向业委会要,胡某对这一提议保持沉默。
业委会:没有接受胡某的说法
昨日,记者找到了受业委会委托收取杜女士1000元“垄断费”的许(音)先生。根据许先生的说法,胡某的服务期内收取的费用,只能对其服务期内有效,现在对方已经被解聘,他收取的钱没有交出,怎么可能继续生效?至于胡某提出的让杜女士继续在小区收取废品的说法,他们没有接受,收取的这1000元也不可能退还。
办事处:收“垄断费”属个人行为
针对幸福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混乱乱收费的情况,湖滨办事处小区科的周科长说,这个小区早就没有物业了,小区实行业主自治,收“垄断费”属于个人行为。他刚到任时间不长,具体情况也不清楚,也不是他的管辖范围,应该由城管科负责。
湖滨办事处城管科的魏科长解释称,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不属于他们管理,应该由专门的物业科负责。
多个小区卖破烂遭遇垄断
记者调查得知,许多市民卖废品曾遭遇过“垄断行为”。
业主:指定人给的价格低
昨日,春雨花园小区的周女士介绍,因父母喜欢看报刊杂志,她家订了四五种报刊杂志,一年下来也积了300多斤的旧报纸等废纸。因数量太多,她就在外面叫了收废品的陈某。想不到到了小区门口,被保安制止,保安不让陈某进入。保安说,要进入小区收购废品,得由小区指定人,想卖给别人,除非周女士把废纸带到小区门外。
周女士感到不解,但收废品的老陈却表示理解,因为现在许多小区的废品收购都是承包的,不但要缴费,保安还有抽成,否则收废品的人不能进小区。
一位在水漫桥收废品的刘女士说,她曾经在一小区里收了两年的废品,每年都要定期给小区保安队长塞些钱(至于钱多少,她没有说),保安们和她的关系不错,这家小区也只有她一个收废品的能进去。刘女士说,这已经成为行业“潜规则”,有的是小区保安要求的,有的是小区物管要求的。至于这种“关系”的基础,刘女士说不是靠人就是靠钱。
据了解,康居小区、人才家园等小区也存在垄断收废品的现象。人才家园一位废品收购人员称,开始要缴纳一两万元的费用,因为新上房的小区装修的多,产生的废品量大,以后每年递减。
物管:“垄断”是为业主安全
对于为何要指定“破烂王”进小区收废品,一家小区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小区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也是为了方便业主,打个电话就有人上门收。这位负责人表示,小区内经常有陌生人随便出入,即使防盗门都起不到作用,只让一个人来收废品,就便于安全管理。当被问及只让指定的人进小区收废品是否是因为收了好处时,该负责人表示没有这回事。
对于由小区指定收废品人员进小区的做法,一些居民表示反对。家住康居小区的程女士说,去年她家有一堆废品要出售,小区给找了个“破烂王”。程女士发现,这位“破烂王”不仅给的价格低,而且缺斤短两。前不久,她把废品拖到小区门口卖给别人,发现价格比小区指定的人给的高,只是拖到门口比较麻烦。
律师
收“垄断费”是违法行为
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、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的梁敏律师称,物业收取废品收购“垄断费”,是一种违法行为,没任何法律依据,废品收购者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。
针对物业表示收费是为了加强管理、保障小区安全的说法,梁律师表示,这不是物业收费的正当理由。“保障小区安全完全可以采取别的办法,不能侵害小区业主的权利。”
另外,已经收的这些费用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。梁律师说,物业公司应该将所收费用告知全体业主,并且保证全部用于小区建设。